在下发123号令和124号令的同时,公安部为了让广大驾驶员清晰地了解两份新文件,同时下发了《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而“闯黄灯”条款正是出自该文件。
该文件交通违法记分章节提及了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行为的处罚措施。该文件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黄灯表示警示,并规定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